当前位置:主页 > 自考信息 > 中山自考问答 >

本科申请关于学位的常见问题

2022-09-23 08:09:10人气:编辑:中山自考网

  十月的中山自学考试即将开始。中山自考是贯彻宪法鼓励自学成才的有关规定,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中山自考网中山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人才需求的科学预测和开考条件的实际可能设置。各学历层次的要求在总体上与普通高等教育同学历层次的水平相一致。考试时间是10月17日、18日、24日和25日。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中山自考,以下中山自考网站将中山自考本科学位申请的常见问题汇总,供您参考:

  申请学士学位的条件

  1、通过对检验计划中规定的政治理论的研究和传递,可以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具有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对问题进行分析和理解的初步能力。

  2.通过中山自学考试,取得本科全部课程资格证书,完成毕业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通过毕业审批,表明考生已很好地掌握了本学科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者从事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三。申请学士学位的考生必须符合所在院校的要求,并通过学位英语考试。(主办机构对学位授予有自己的规定。比如,北京8个专业在授予学位前要求平均分在65分以上。具体要求请咨询主办机构。)

  二、申请学位程序

  1、高等教育中山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本科考试批准条件,Yufa毕业证书同时到地方教育考试研究院或中山自学考试办公室报考,填写学士学位评估表,分两份,并递交最近的一张2英寸免冠照片。

  (二)市考试机构或者中山自考机构应当审批申请人的档案材料(包括本科毕业考评表、毕业论文原件和毕业成绩单)和毕业生填写的学士学位评价表。申请人正确后,应于三月底报送省级考试机构。

  三。省考试院对各市、地申请的学士学位材料进行整理汇总,进行初审。初试合格者,应于每年4月向有权授予初试资格的主考学校推荐考生的档案材料和学位登记簿。

  四。主办高校学士学位主管部门和学术委员会应当按照要求对申请人进行逐一评估,评估合格授予学士学位。对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补考。

  三、不授予对象

  高等教育中山自学考试的本科毕业生,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得授予学士学位:

  1.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或者受到学校和工作单位纪律处分和行政处分的;

  2,考试期间,有纪律,欺诈行为的处理程序;

  三。未取得学士学位外语考试资格证书的。

  四、授予学位程序

  参加外语考试取得学位的考生在每个主要考试学校注册。

显示全部

收起

相关文章

自考信息 | 成人高考信息 | 返回首页